山東原副秘書長被雙規後供出
  18單位及9人 行賄金額上千萬
  自“雙規”到移送司法,再到一審開庭,正廳級幹部張澤忠曾一直是認罪服法的典型。但一審被判處死緩後,張已正式提起上訴。7月3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張澤忠死緩,張澤忠曾任山東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兼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被認定的受賄金額是1701萬餘元。張澤忠長期擔綱地方黨政機關“管家”角色,他的貪賄事實中,也體現了相關“後勤”工作中資產資金運作機制漏洞。據21世紀經濟報道
  曾是省直機關“大管家”
  2008年,張澤忠升任山東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兼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成為山東省政府機關的“大管家”。
  案件材料顯示,山東省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下稱省管局)在濟南市長裕嶺有一塊後勤基地,基地承包給了山東通福達農業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張澤忠幫助通福達公司在協調減免承包費用、協調村民阻止建設方面提供了幫助,收受了通福達公司董事長方勇3萬元。
  山東省安達汽車服務公司是省管局的下屬單位,2010年時,張澤忠決定由安達公司每年給省級機關車隊200萬補貼,這份補貼以免費加油、維修的方式發放,為表感謝,車隊隊長成道金送了張澤忠3萬元。
  省管局還有下屬的住房單位,名為山東省省直機關住宅建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建設公司),建設公司在建設省直漢峪住宅小區時,遭遇了項目規劃與土地性質不符的問題,建設公司董事長孫國棟的證言稱,張澤忠在小區規劃更改方面做了很多協調工作,因此送了他6萬元。
  為了調回省管局工作,2011年到2012年,山東省省級機關人防辦主任史靜本分5次送了張澤忠3萬元,判決書顯示,這3萬元行賄款來源於山東省省級機關人防辦。
  對於這些受賄,張澤忠認為,是其在住院、學習、過節期間收受的營養費、招待費、過節費等,屬於收受禮金的違紀行為,不構成受賄。但這並未被一審法院採納。
  青島仕途曾涉聶磊案
  張澤忠2012年3月被山東省紀委“雙規”,牽涉到青島“涉黑組織”聶磊案。2000年時,擔任青島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市人事局局長的張澤忠,接受了聶磊手下劉峰玉贈送的一套房產。後來他把這套房置換了出去,作價19.5萬元。
  檢方認定張澤忠收受的最大一筆賄賂,亦是在其2005年任青島市委常委、秘書長時,幫助青島啟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毛偉剛,在交通銀行青島分行取得了1.2億元貸款。
  事後,毛偉剛為了表示感謝,免除了張澤忠妹妹張愛霞欠他的500萬債務。張愛霞在青島市開了一家美食廣場,其以共同受賄600萬元,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2年。張澤忠的妹夫莊建偉因窩藏罪被判刑2年。
  退贓款比受賄款還多
  “被‘雙規’後,張澤忠主動交代了另外18個單位和9個人的行賄,共計1701餘萬元。”曾介入張澤忠案的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欒少湖說。
  張澤忠一審判決書顯示,山東省紀委和聊城市檢察院曾出具情況說明,證實除了聶磊案相關人劉峰玉送的那套房是“外圍查證”外,其餘指控都是張澤忠主動交代。
  張澤忠曾積極退贓,判決書顯示,張澤忠受賄共計1701.7704萬元,但張澤忠親友代其退贓1764.17萬元,比受賄款還要多。  (原標題:18單位及9人 行賄金額上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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