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認親當事人而言,應學會和媒體、志願者乃至警方打交道,既要說清楚事實,又要充分考慮自己和對方目前家人的感受,而非遇到障礙就一味埋怨
  拐賣,這種讓人恨得牙根癢癢的犯罪,最大的危害在於拆散骨肉、破碎家庭。哭一聲爹娘不能見,叫一聲嬌兒淚漣漣,受害人心底一輩子消弭不了那種痛。
  離散後,尋親不易。尤其是被拐時還小,心智還不足以記憶許多關鍵信息,加上時光沖刷,物是人非,能找到,還真是幸運。跟隨蔣學才找爹媽、找妹妹的過程中,我幾番落淚。多虧了公安部門、多虧了志願者們、多虧了各界的支持,才能讓這30年的熱盼畫上一個句號。
  句號畫上後,復盤整個過程,有一些感受。
  首先,這次尋親的路徑,可不可以複製?公安部門支持、志願者們參與、技術手段跟上,凝聚了很多的資源和力量,才實現了這次的圓滿。希望以後,這種立體化的尋親路,能得到更多推廣。
  其次,尋親和認親的過程中有很多環節,也可以為後來提供路標。
  比如,當蔣學才跋山涉水終於站在母親的門前,可母親遲遲未能露面。為什麼?
  蔣學才和親生母親之間的親情是特殊的,涉及幾個家庭之間的複雜關係,存在敏感性。這就需要涉事各方充分考慮幾個家庭中每個人不同的情感訴求和心理預期,無論見與不見,都要想到保護好每個家庭的隱私。
  對認親當事人而言,應學會和媒體、志願者乃至警方打交道,既要說清楚事實,又要充分考慮自己和對方目前家人的感受,而非遇到障礙就一味埋怨;志願者應保持冷靜,遵守救助原則,把握好認親節奏,充分考慮認親雙方意願,對不同情況採取不同行動,不能因為這是積德行善的好事,就急著推動,以防好心辦錯事。
  尤其要說明的是,媒體應保持幾分剋制,保護好當事人隱私。據我瞭解,已經有地方媒體為了滿足受眾獵奇心理,將蔣學才的現用姓名、現在家庭的狀況和一些過激的言語報道了出來,對他生活造成了不利的影響。
  在警方、志願者和媒體的推動下,蔣學才最終還是見到了母親。雖然只是在一個巷口,雖然只停留了短短的10分鐘。33年了,自己和母親都有了新的家庭,支撐蔣學才堅持下去的動力是什麼?或許尋親為的是尋找那把打開心結的鑰匙,尋不到,漂泊的心就永遠放不下。
  (本報記者 孟思奇)   (原標題:為後來者提供路標(記者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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